《诗经·齐风·南山》原文
诗经·国风·齐风·南山
南山崔崔,雄狐绥绥。鲁道有荡,齐子由归。
既曰归止,曷又怀止?葛屦五两,冠緌双止。
鲁道有荡,齐子庸止。既曰庸止,曷又从止?
艺麻如之何?衡从其亩。取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
既曰告止,曷又鞠止?析薪如之何?匪斧不克。
取妻如之何?匪媒不得。既曰得止,曷又极止?
《诗经·齐风·南山》注释翻译
注释
(1)绥绥:追求匹偶相随之貌。
(2)止:语尾助词。
(3)葛屦(jù):麻布做的鞋。五:通“伍”,行列。两:鞋一双为两。
(4)(ruí):帽带的下垂部分。
(5)庸:用,与“由”同义,也是“由此”之意。
(6)衡从:即“横纵”。东西为横,南北为纵。
(7)鞠:亦作“鞫”,纵容姑息、以养其奸之意。
(8)极:到、至。
翻译
巍巍南山高又大,雄狐步子慢慢跨。鲁固大道平坦坦,文姜由这去出嫁。既然她已嫁鲁侯,为啥你还想着她?
葛鞋两只双双放,帽带一对垂颈下。鲁国大道平坦坦,文姜由这去出嫁。既然她已嫁鲁侯,为啥你又盯上她?
农家怎么种大麻?田垅横直有定法。青年怎么娶妻子?必定先要告爹妈。告了爹妈娶妻子,为啥还要放纵她?
想劈木柴靠什么?不用斧头没办法。想娶妻子靠什么?没有媒人别想她。既然妻子娶到手,为啥让她到娘家?
《诗经·齐风·南山》题解赏析
赏析1
据《左传·桓公十八年》和《公羊传·庄公元年》记载,鲁桓公的夫人文姜是齐襄公的妹妹,但却同襄公私通。桓公十八年,文姜与桓公一起到齐国去,桓公发现了文姜和襄公的暧昧关系,便责备她,她告诉了齐襄公,襄公便派公子彭生把鲁桓公害死了。这,就是《南山》诗的本事。时人对这种丑恶行为非常憎恶,唱出这首歌,对齐襄公、文姜和鲁桓公都做了无情的讽刺。《毛诗序》说:“《南山》,刺襄公也。鸟兽之行,淫乎其妹,大夫遇是恶,作诗而去之。”《序》与诗合,诗义自明,历代解诗者皆不出此范围。
兄妹私通,乃野蛮之遗风。文姜出嫁后仍不从妇德,继续淫乱,实在无耻之极。人们对这种“鸟兽之行”的憎恶也达到极点,但由于事关最高统治者,不得不有所顾忌,所以在作诗进行讽刺斥责时,采取的是比较隐讳的手法。诗中并未直斥齐襄公、文姜、鲁桓公三人,何以知道诗人讽刺斥责的矛头之所在呢?值得注意的是此诗每章的起兴。
这首诗运用了《诗经》中常用的“比而兴”的手法,每章用不同的事物起兴,而每个起兴都精心选择了与讽刺抨击的对象有一定关联的事物,既含蓄地讽喻了齐襄公、文姜的丑恶行径,又自然地将诗歌过渡到诗人要咏唱的主要内容上来。诗人首先要斥责的是齐襄公,所以第一章的起兴诗人选择了齐国的南山和南山的雄狐。狐,本是一种邪媚之兽,它居住在高高的南山之上,不正像居于齐国最高位子上而又荒邪淫乱的齐襄公吗?齐襄公竟荒淫到与自己同父异母的胞妹私通的地步,这种行径和那尾随着雌狐求欢的雄狐又有什么两样?诗人憎恶这种“鸟兽之行”的态度,通过以南山雄狐发兴,就鲜明地表达出来了。
第二章,诗人以成双成对的葛鞋、帽带起兴,这是以物作比,告诫文姜:物各有偶,不可乱也,何况是人?所以接下来诗人责问道:既然你已经出嫁鲁国,有了夫婿,为什么还要顺从你的哥哥呢?程俊英译诗释“曷又从止”的“从”为“跟从”意,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释为“顺从”,二说皆通。
第三、四章以“艺麻”“析薪”起兴,这两个起兴中也有比喻的因素。种麻须先“衡从其亩”,挖好田垅,这是比喻娶妻须先有禀告父母的礼节。而“析薪”更是《诗经》中提到婚姻时常用的比喻,娶妻须有媒人就像劈柴须用斧头一样。用“艺麻”“析薪”起兴,这是在斥责鲁桓公:你既然以父母之命、凭媒妁之言,郑重其事地娶了文姜,为什么又纵容姑息她,让她回齐国去继续干淫乱的勾当呢?诗人精心选择的每章的起兴,给我们理解诗意提供了线索。
每章的起兴各有不同,而每章的结尾诗人却采用了同一句式——反诘。“曷又怀止”“曷又从止”“曷又鞠止”“曷又极止”四个问号触目惊心。这种诘问法,不需作答,答案已很清楚。它比直接揭露丑行的语言更含蓄,更有力。在这样的质问面前,被讽刺斥责的齐襄公们是难以置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