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风·卫风·木瓜》原文
国风·卫风·木瓜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《国风·卫风·木瓜》注释翻译
注释
木瓜:落叶灌木或小乔木,果实长椭圆形,色黄而香,味酸涩,经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,可入药。
琼琚〔jū〕:精美的玉佩。
匪〔fēi〕:假借为“非”,后同。
木桃:即樝子,毛叶木瓜的果实,比木瓜小,味酸涩,可入药。
琼瑶:美玉。
木李:即榠樝,又名木梨,果实似木瓜,味酸涩,可入药。
琼玖〔jiǔ〕:琼、玖皆美玉名,泛指美玉。
译文
你将木瓜投赠我,我拿琼琚作回报。不是为了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
你将木桃投赠我,我拿琼瑶作回报。不是为了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
你将木李投赠我,我拿琼玖作回报。不是为了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
翻译
你将木瓜投予我,我拿琼琚作回报。并非以此为酬偿,只愿你我永交好。你将木桃投予我,我拿琼瑶作回报。并非以此为酬偿,只愿你我永交好。你将木李投予我,我拿琼玖作回报。并非以此为酬偿,只愿你我永交好。
《国风·卫风·木瓜》题解赏析
解读
《木瓜》是《诗经》中知名度颇高的一首诗,历来为人传诵,然而对其诗旨的解读,古今却有许多分歧。主要的观点有三派:一派以《毛诗序》为代表,认为此诗创作背景是卫国为狄人所灭,齐桓公对徙居漕邑的卫移民以物资及军事上的援助,此诗正是卫国人对齐桓公“欲厚报之”的思怀赞美之作。另一派以《三家诗》中的《鲁诗》为代表,认为此诗为臣子对君王“思报礼而作”。还有一派以朱熹《诗集传》为代表,提出了“男女相赠答之词”之说,这一说法多受现当代学者的支持。
全诗共有三章,每章四句,全用叠章手法。三章除了“投报”之物变易,其余均只字未变,保持了形式上的高度一致性。诗中写对方三次投予自己水果,而自己却报以美玉,所回报之物与所受赠之物的价值相差极大,体现的是古人相知相交的一种崇高情谊。你送我的东西虽然微渺,但于我而言象征着“礼轻情意重”,所以我要以珍贵之物作为馈赠,以表达我对你的深情厚谊。在这里,所赠之物是什么不再重要,它只作为情感沟通的一个载体或桥梁存在,而彼此双方心有灵犀、心心相印的那份契合早已超越了一切形式。所以诗人三次强调“匪报也”,表明礼物的交换不是简单的价值酬偿,而是代表着对双方“永以为好”的美好祝福和期冀,使“投报”的内涵得以延展,而全诗的境界也得到升华。
本诗用语清新隽永,韵律圆润优美,读来有如余香盈齿,缕缕不绝。诗作的意涵也逐渐演变为后世“礼尚往来”的文化精神,被普遍应用于“臣子忠心念报君主”“爱人相守坚贞不渝”“友人馈赠礼轻情重”等方面,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。
赏析
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有“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”之句,后世“投桃报李”便成了,成语,比喻相互赠答,礼尚往来。比较起来,《卫风·木瓜》这一篇虽然也有从“投之以木瓜(桃、李),报之以琼琚(瑶、玖)”生发出的成语“投木报琼”(如托名宋尤袤《全唐诗话》就有“投木报琼,义将安在”的记载),但“投木报琼”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“投桃报李”相提并论。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《木瓜》更高,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《诗经》名篇之一。
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,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(据张树波《国风集说》统计)。按,成于汉代的《毛诗序》云:“《木瓜》,美齐桓公也。卫国有狄人之败,出处于漕,齐桓公救而封之,遗之车马器物焉。卫人思之,欲厚报之,而作是诗也。”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(《诗缉》)等人支持,在清代有魏源(《诗古微》)等人支持。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,据陈乔枞《鲁诗遗说考》考证,鲁诗“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”,王先谦《诗三家义集疏》意见与之相同。从宋代朱熹起,“男女相互赠答说”开始流行,《诗集传》云:“言人有赠我以微物,我当报之以重宝,而犹未足以为报也,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。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,如《静女》之类。”这体现了宋代《诗》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。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《诗》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,《诗经通论》云:“以(之)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,何必定是男女耶!”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,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。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,而“木瓜”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。其中“臣子思报忠于君主”“爱人定情坚于金玉”“友人馈赠礼轻情重”三种意象逐渐成为“木瓜”意象的主流内涵。
《木瓜》一诗,从章句结构上看,很有特色。首先,其中没有《诗经》中最典型的句式——四字句。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(如用四字句,变成“投我木瓜(桃,李),报以琼琚(瑶、玖);匪以为报,永以为好”,一样可以),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,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。其次,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。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,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,并且“琼琚”“琼瑶”“琼玖”语虽略异义实全同,而“木瓜”“木桃”“木李”据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.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、柑、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。这样,三章基本重复,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《诗经》中也并不很多,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《阳关三叠》乐歌似的,——自然这是《诗经》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。
“你赠给我果子,我回赠你美玉”,与“投桃报李”不同,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,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(包括爱情,也包括友情)。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,是精神上的契合,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,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,所以说“匪报也”。“投我以木瓜(桃、李),报之以琼琚(瑶、玖)”,其深层语义当是: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(桃、李),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(瑶、玖);我以琼琚(瑶、玖)相报,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。清牛运震《诗志》评此数语云:“惠有大于木瓜者,却以木瓜为言,是降一格衬托法;琼瑶足以报矣,却说匪报,是进一层翻剥法。”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,但将木瓜、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,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。实际上,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,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,他想要表达的就是:珍重、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。从这一点上说,后来汉代张衡《四愁诗》“美人赠我金错刀,何以报之英琼瑶”,尽管说的是“投金报玉”。其意义实也与“投木报琼”无异。
诗经·国风·卫风·木瓜鉴赏
《木瓜》是一首歌咏男女欢爱的恋歌,从诗中的“木瓜”“木桃”“木李”看,投赠者当为女性,因为古时采摘工作一般是由妇女来承担的。顺手把手中的或篮子里的果子掷给自己看中的小伙子,乃是十分合乎情理的事。由此可推断,还报者即诗的作者必定是一个男性青年无疑。
诗的前两句是写男女互相赠答。这大概是当时青年男女选择对象的一种社会风尚,至今在一些少数民族中我们仍然可以发现某些类似的遗风旧俗。作者在此用“投”和“报”两个动作,给我们展示了一幅生动的图景,一群妇女正在采摘着果实,这时一个壮硕的青年男子途经此处,在女人们中间引起一阵骚动。一个大胆的俏姑顺手将一只果子投向这个小伙子。青年男子接住果子,惊喜极了。他知道这美人之贻的果子可不是一个平常的果子,于是解下身上的佩玉琼琚,双手向姑娘捧了过去。在此我们要特别注意体味“投”字的神韵,它将姑娘的泼辣大胆劲儿一下子显露了出来。如果换一个“递”字,诗味就会寡淡许多;如换成“赠”字,则更是了无生趣了。
诗的最后两句是作者直陈心曲。诗意至此顿一跌宕,显得意味盎然,也许姑娘这时想逗一逗小伙子,突然间变得一本正经起来:“轻薄子,这是干什么?”小伙子便急切地表白道:“这并不是你的果子的价钱,而是我想和你永远相好的信物。”说的是很淳朴率真的。
全诗的重心在最后这两句上,这一点,诗意本身是很清楚的。从修辞手法来说,《木瓜》采用的是比体。“比者,附也……附理者切类以指事。”(《文心雕龙·比兴篇》)本诗的“理”就是后面这两句,前面两句主要是用来比附说明“永以为好”的。还有,从篇章结构看,《木瓜》全诗共三章,除各章的前两句有几个字变化外,最后这两句则完全相同。作者连用三对不同事物的句子,来反复咏唱的就是“永结情好”的旦旦信誓。
如前所述,《木瓜》用的是比体,但是由于作者所用来进行比拟的不是抽象的一还两、得牛还马之类的俗语谚谣,而是取之于活鲜鲜的生活事实,并用当时活鲜鲜的口头语表达出来,所以全诗显得意象浑然、音同天籁,洋溢着勃勃生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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