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孟六归襄阳原文
送孟六归襄阳
杜门不复出,久与世情疏。
以此为良策,劝君归旧庐。
醉歌田舍酒,笑读古人书。
好是一生事,无劳献《子虚》。
送孟六归襄阳赏析
此诗之作,张清华《王维年谱》定于开元十七年(729)冬。是年初,孟浩然春试落第,留居至秋末,由长安返襄阳,王维遂写下此诗为其送行。《孟浩然集》卷三存有《留别王维》(赵殿成《王右丞集笺注》卷首亦录此诗,名《留别王侍御维》)一首,其诗曰:“寂寂竟何待,朝朝空自归。欲寻芳草去,惜与故人违。当路谁相假,知音世所稀。只应守寂寞,还掩故园扉。”大约亦是写于此时(今暂按张说解读本诗,尚有他说见后文)。孟浩然和王维虽然都曾积极追求过事功,但二人又都属于有着很强的“隐士情结”的那种人。这种人,每当“兼济天下”的志向受阻,便很容易走上“独善其身”之路。孟浩然的诗中,已经流露出放弃功名回乡归隐的念头,王维的诗,也是循着同样的一个思路来对其开解。
“杜门不复出,久与世情疏。”久,表达的是完成时。故此句应是王维的自况,写自己亦早已无心世事,远离世情。此时的王维,已拜在大荐福寺道光禅师座下学习佛教(据张清华《王维年谱》)。“以此为良策”,此是承上联而来,倒装句法,生一顿挫。“劝君归旧庐”,则是顺展一句,重新理顺各句关系。
下句“醉歌田舍酒,笑读古人书”,是接上文隐居之说进一步叙写隐居之趣。田舍之酒,虽未必如朝中之酒精美,但妙在饮时可以自由自在。醉了即可放歌,正不必拘泥于朝中的种种繁文缛节。但倘若只知饮酒,则名士便和普通的酒鬼没了区别,故作者随即又添一句“笑读古人书”。读书,正是名士与普通人最大的区别。而之所以能够“笑读”者,亦是因为已经摆脱了仕进的压力,故此能够领略到书中的真趣。
“好是一生事,无劳献《子虚》”,末句仍是续写上文之意。好,恰,正之意。此是说读书、隐居,乃是一生正经的事业。《子虚》即《子虚赋》。古人常有献赋求官者,“无劳献《子虚》”,亦即劝孟浩然不必再劳神求官。此末句虽然增用了一个典故,但在意思上,基本是在重复上文的内容,故单从技巧的层面来看,其实是稍显累赘。一个意思反复陈说,未免会觉得稍乏余韵,故纪昀评此诗说:“结却太尽。”(《瀛奎律髓汇评》卷二十四)但事情总是相反相成,反复叙说,不重章法,反而使得本诗少了几分造作,倒显得亲切自然。故王寿昌又评此诗曰:“自然。”(《小清华园诗谈》卷上)朋友之间,其实是这种自然亲切更好。
此诗意思较为简单,其特点,已如上述。关于此诗,尚有其他一些相关的事情需要交代几句。在《孟浩然集》卷三中存有一首《岁暮归南山》(《河岳英灵集》卷中作《归故园作》)诗,乃是孟浩然的名作,其文曰:“北阙休上书,南山归敝庐。不才明主弃,多病故人疏。白发催年老,青阳逼岁除。永怀愁不寐,松月夜窗虚。”无论是从内容还是从用韵来看,王维和孟浩然的这两首诗,都应该是相互唱和之作。有学者认为,孟浩然之作,当在王维之前。但从诗题来看,王维诗曰“送”,孟浩然诗曰“归南山”(如按《河岳英灵集》的诗题《归故园作》,其为孟归乡后之作,就更为明显),王作还应是在孟浩然作之前。孟诗中的“南山”,指的是其家乡附近的南山,即今日所说的“铁帽山”,并非如有些材料上所说,指是终南山。关于孟浩然的诗,有一则著名的故事,《新唐书·孟浩然传》:“孟浩然,字浩然,襄州襄阳人。……年四十乃游京师,……张九龄、王维雅称道之。维私邀入内署,俄而玄宗至,浩然匿床下。维以实对,帝喜曰:‘朕闻其人而未见也,何惧而匿?’诏浩然出。帝问其诗,浩然再拜,自诵所为,至‘不才明主弃’之句,帝曰:‘卿不求仕,而朕未尝弃卿,奈何诬我?’因放还。”孙光宪《北梦琐言》卷七则又将推荐者归于李白:“唐襄阳孟浩然与李太白交游,玄宗征李入翰林,孟以故人之分,有弹冠之望。久无消息,乃入京谒之。一日,玄宗召李入对,因从容说及孟浩然。李奏曰:‘臣故人也,见在臣私第。’上令急召,赐对,俾口进佳句。孟浩然诵诗曰:‘北阙休上书,南山归敝庐。不才明主弃,多病故人疏。’上意不悦,……缘是不降恩泽,终于布衣而已。”孟浩然到底因谁推荐得见玄宗,其说不一。但其诵诗得罪玄宗事,很多书上却言之凿凿。张清华《王维年谱》在开元十七年下谈及此事,虽说明此事未可全信,但足证王孟二人在此时确有交往。言下之意,如果确有孟浩然为玄宗赋诗事,仍倾向于把此事定于孟浩然初次入长安之时。然孟浩然之诗,已如上所述,按其诗意,明显乃是孟归襄阳后所作。说孟浩然在首入长安时即已为玄宗吟诵此诗,显然是不可能。故孟浩然即便真的曾为玄宗诵诗,亦该是其于开元二十二年(734)第二次入长安之时。但开元二十二年,李白并不在长安,而王维开始是在长安闲居,秋天又去了洛阳谋仕进(据张清华《王维年谱》),则是不是能有机会将孟浩然“私邀入内署”并见玄宗,亦未可知。
孟浩然是否曾给玄宗诵诗,对理解本诗的诗意并没有大的影响。但孟诗的写作时间,却影响到对本诗写作时间的考证。在没有新的可信的材料出现之前,今不妨埋一线索于此,留待有兴趣的读者进一步考证吧。
(刘竞飞)